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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状律师,法学学士,经济法学硕士,目前执业于上海,专注于公司商务、民事维权、刑事辩护及知识产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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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状律师:家装新规要求家装公司增项超8%需自付!
来源:本站  点击:5982  时间:2013-10-11 20: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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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内首部家居家装行业服务标准《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迄今为止已经正式实施一个多月了。该《规范》中最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家装服务类的增项不得超过事先约定的工程合同报价的8%,超过部分由企业承担,顾客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

    众所周知,在家装装修合同上是允许有增项的,但日前出台的《规范》对于增项的费用做了明确的规定。即前述的“家装服务类的增项不得超过事先约定的工程合同报价的8%,超过部分由企业承担,顾客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规范》还有如下亮点:(1)装修基础工程至少2年保修,防水工程至少5年保修;(2)家居卖场应执行先行赔付制度,在商品出现瑕疵或缺陷时及时给顾客退换或赔偿,在销售商离场后仍须为顾客提供相应的售后和维护服务;(3)顾客需要时,应配合顾客进行对包括甲醛、苯、氨、甲苯、二甲苯等室内环境监测服务,检测结果应符合GB 50325的要求,验收时应由顾客在场监督并签字确认。(4)组织出具工程合同预算报价书,不应在工程项目、工程数量上出现漏报、少报的情况。出现工程项目漏报情况,由组织承担相应责任;出现工程数量少报情况,若少报金额超过合同金额的8%,超过部分由组织承担(顾客主动要求增加的项目除外)。
 
    对于装修,大部分业主提起就会闹心。装修过程中总是会产生纠纷,纠纷类型比较集中的无疑就是装修公司中途涨价一事。对此大状说法网负责人、上海杨状律师认为,在遇到纠纷以后,规范出台前业主一般和装修公司协商解决,但大部分情况下因各种因素混杂,双方很难协调成功。在协调不成的情况下,如果要诉诸法院,业主就必须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而且在打官司的时候家里的装修还必须寻找新的装修公司来善后。可如今新出台的《家居行业经营服务规范》对这一问题有了明确的要求,消费者遇到此类问题诉诸法院将不再漫长。

    最后,杨状律师建议,业主在确定装修公司前,应查询公司的过往装修案例及业主的评价,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应对合同内容尽量细化明确或由律师参与把关,在发生纠纷时应尽量保留证据,如此方能切实减少装修中的闹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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