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微博关注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最新动态 社会聚焦 大状说法 业务范围 成功案例 公益维权 媒体报道 在线咨询 联系方式
 杨状律师,法学学士,经济法学硕士,目前执业于上海,专注于公司商务、民事维权、刑事辩护及知识产权案件。
021-63588005
13774354747
718140016
yanglawyer123@126.com
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新会路468号中环现代大厦13楼(近常德路、胶州路)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婚姻房产
中介带人看房撞到女房东洗澡 女房东获赔1元
来源:  点击:5017  时间:2013-05-17 13:18:39
分享到:
2013年05月17日08:58新闻晨报
 

女房东在洗澡,家中房门突然打开,四个陌生人出现在眼前。原来,物业公司把门卡借给了房产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随后带了两名客人来看房。突如其来的一幕,使房东石小姐吓得不轻,事后石小姐起诉。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判决两被告公司向石小姐书面赔礼道歉,共同赔偿石小姐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同时驳回了石小姐的其余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近日维持了原审判决。

不速之客闯进门

这件事情其实发生在江苏苏州。石小姐在上海工作,在苏州购买了一套酒店式公寓。2012年10月20日下午4点半左右,她正在苏州的家里洗澡,房门突然被打开,四个陌生人走了进来,石小姐马上报警。经调查,是苏州某房屋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从上海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处取得门卡,带领两名客户前往看房。

石小姐认为,物业公司、中介公司缺乏基本的规范管理、专业素质,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带领未经身份信息核实的客户进入自己家里,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且事发后未能主动承担起相应的侵权责任。由于上海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她因此向浦东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苏州某房屋中介公司、上海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上海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三被告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元。

物业公司称,石小姐入住时,曾将门卡交给公司,当时还签署了业主钥匙委托书。中介公司说,从2011年8月起,就跟石小姐就租房事宜多次沟通,石小姐口头委托公司出租房屋,并表示门卡在物业公司处,可自行取得门卡后带客户看房。事发当天,曾经打电话给石小姐,在没有打通的情况下才上门,不料出现意外。

法院判赔偿道歉

经查,石小姐确实将公寓门卡委托给物业公司保管,以便突发情况时开启房门;房屋中介公司也的确与石小姐就租房问题有过沟通。不过,石小姐与物业公司签署的委托书上注明,使用门卡需先征求业主同意,并有两人在场方可使用。

事后,物业公司、中介公司三名员工均以书面形式确认事发经过,并向石小姐表示歉意。但石小姐认为,三名员工的道歉只是代表个人,由于三家被告公司一直未书面道歉,因此坚持起诉。

法院认为,苏州某房屋中介公司、上海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的行为让石小姐受到惊吓,造成她的困扰,侵犯了她的隐私,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其人格权。根据侵害情节,石小姐要求两家公司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的诉讼请求当属合理,法院予以支持。

本案中,因上海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是直接侵权人,并具有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的能力,因此,法院对于石小姐要求上海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总公司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友情链接: 大状说法网 | 广州律师 | 上海律师 | 中国轨道交通网 | 汇法网 | 太原律师 | 无锡律师 | 惟正法律网 | 东方法眼 |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 | 杨状律师网 | 深圳电器维修 | 链接申请
版权所有:杨状律师 盗版必究 CopyRight © 2012 沪ICP备12024935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新会路468号中环现代大厦13楼(近常德路、胶州路) 办公电话:021-63588005,13774354747 E-mail:yanglawyer12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