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委员会工作规则》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研究委员会换届时,委员面向全体会员公开报名,经分管会长与业务部根据委员报名材料、上届委员履职情况审核确定,报会长会议通过”,2015年8月11日,十届五次会长会议审议通过《十届律协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名单》。
本网杨状律师当选为上海律师协会融资租赁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