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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状律师,法学学士,经济法学硕士,目前执业于上海,专注于公司商务、民事维权、刑事辩护及知识产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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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状律师参与法邦网《法律名人谈》栏目访谈
来源:本站  点击:5748  时间:2012-04-19 21: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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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花生奶喝出卫生纸”引发的权益保护思考

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在行使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过程中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如何防范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等等一系列的问题亟待我们去寻求答案。为此,《法眼看社会》就网友关心的这些问题采访了上海盛联律师事务所杨状律师。

杨状律师参与法邦网《法律名人谈》栏目访谈
杨状律师参与法邦网《法律名人谈》栏目访谈

法邦网:杨律师您好!欢迎您做客《法律名人谈》。在我们的访谈正式开始之前,先跟大家打声招呼吧。

杨状律师参与法邦网《法律名人谈》栏目访谈

杨状律师:大家好,我是上海盛联律师事务所的杨状律师,今天很高兴参加法邦网的访谈,接下来我将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和大家一起探讨消费维权的案例。

杨状律师参与法邦网《法律名人谈》栏目访谈

法邦网:近日,网传有市民在酒店就餐时从购买的花生奶中喝出疑似卫生纸的异物,经证实确实是卫生纸后,随即找到该酒店要求赔偿,酒店同意给该市民的就餐费用以优惠,但要将饮料及异物留下,该市民未同意;随后该市民又找到该品种花生奶办事处,办事处在证实是产品问题后,给予该市民500元的赔偿。像这样的案例,在现实生活中随时都在上演着,如果就餐时发现诸如上述案例同样的情况时,消费者是否有权要求酒家赔偿?酒家是否可以以优惠用餐费用折抵赔偿呢?赔偿的标准又是什么呢?

杨状律师参与法邦网《法律名人谈》栏目访谈

杨状律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的规定,酒家是为消费者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经营者,消费者有权要求酒家予以赔偿。至于酒家是否可以以优惠用餐费用折抵赔偿,个人认为若消费者与酒家达成一致,那么是可以折抵赔偿的,但若消费者不同意和解,那么酒家无权强制要求折抵赔偿。

杨状律师参与法邦网《法律名人谈》栏目访谈

法邦网:在消费者要求赔偿,商品的销售者同意赔偿后是否有权要求消费者留下有瑕疵或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呢?此时消费者应该怎么办?

杨状律师参与法邦网《法律名人谈》栏目访谈

杨状律师:对于和解协商的情况下,需要双方对此情况具体商谈。若销售者坚决要求留下有瑕疵或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消费者可以拒绝和解或向工商部门、质量监督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予以投诉举报。

杨状律师参与法邦网《法律名人谈》栏目访谈

法邦网:消费者在向商品销售者要求赔偿后是否有权再要求生产者给予赔偿?这个案例中的花生奶办事处是否是商品生产者呢?

杨状律师参与法邦网《法律名人谈》栏目访谈

杨状律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向生产者主张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若销售者已经赔偿的,那么消费者将无权再向生产者主张赔偿。

杨状律师参与法邦网《法律名人谈》栏目访谈

法邦网:商品生产者在确认是产品质量问题后,消费者保护自己权益的方法有哪些呢?

杨状律师参与法邦网《法律名人谈》栏目访谈

杨状律师:一般而言维权方法主要有:1、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协商解决或由第三方组织调解;2、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工商行政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投诉举报,3、消费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目前现实中消费者使用较多的方法主要还是投诉举报,毕竟通过法院处理的话,维权成本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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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邦网: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组织?它有哪些功能?它的调解效力是否有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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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状律师: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1、32条的规定: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消协的职能较多,包括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及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以及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等。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消协的调解是建立在消费者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自愿的基础上的,故即使调解成功后生产者或销售者不履行协议中的约定,消费者对该调解协议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还是需要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杨状律师参与法邦网《法律名人谈》栏目访谈

法邦网:如果消费者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后,请求权益保护的期限是否有限制?

杨状律师参与法邦网《法律名人谈》栏目访谈

杨状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对产品质量问题的起诉,应该在发现自已权利受到侵害后一年内提出,如超过一年,权利将不再受法律保护。其他方面的消费维权一般应在受到侵害后两年内提出。但本人建议,对于权利受到侵害的消费者,建议尽早予以投诉举报或提起诉讼,毕竟时间太晚的话,证据方面可能难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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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邦网:有的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市场交易中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在保护自己权益的时候怎么去辨别这些欺诈行为?消费者会得到怎样的赔偿呢?

杨状律师参与法邦网《法律名人谈》栏目访谈

杨状律师:个人建议消费者在消费前,先对需购的商品或服务在网上进行查询,或到当地的消费者协会、工商局等网站上查看是否有相关的消费警示,以尽可能地在消费前降低风险。若不幸被侵害,应该保管好证据(宣传资料、商品、发票等)的同时向消协、工商局等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至于赔偿标准方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涉嫌欺诈的,消费者可以提出双倍赔偿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杨状律师参与法邦网《法律名人谈》栏目访谈

法邦网:在现实生活的交易中,消费者购买商品,即完成了一个合同的履行,但是该商品给消费者带来了合同履行利益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损失,即在构成加害给付的情况下,消费者是选择合同违约还是选择侵权责任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呢?或者是两个可以一起行使?

杨状律师参与法邦网《法律名人谈》栏目访谈

杨状律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诉讼中,合同之诉与侵权之诉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选择。个人建议可以以侵权之诉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因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的规定,侵权之诉中可以提出精神抚慰金方面的赔偿要求。

杨状律师参与法邦网《法律名人谈》栏目访谈

法邦网:以上这些,我们只谈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体性问题,如果消费者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起申诉,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呢?消费者又怎样提起申诉呢?是否可以委托代理人提起申诉?

杨状律师参与法邦网《法律名人谈》栏目访谈

杨状律师:消费者可以自己写好事情的经过及个人诉求后向工商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亲友代为投诉,在投诉中要注意将证据保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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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邦网:消费者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向有关行政机关提起申诉后,是否还可以协商和解?

杨状律师参与法邦网《法律名人谈》栏目访谈

杨状律师:根据法律的规定,投诉与协商和解是可以同时进行的。

杨状律师参与法邦网《法律名人谈》栏目访谈

法邦网:对于今天的话题,您还有需要补充的吗?

杨状律师参与法邦网《法律名人谈》栏目访谈

杨状律师:社会中其实每个人都是消费者,都要消费商品或接受服务,因此建议大家在消费前提高警惕,在消费被侵害后冷静、理智地依据法律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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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邦网:打造高端访谈,解读民生焦点。《法律名人谈》栏目感谢各位网友的支持。再次感谢杨律师的参与。在此,也希望您对我们节目提一些意见或者建议,以促进我们更好的为律师和公众服务。

杨状律师参与法邦网《法律名人谈》栏目访谈

杨状律师:建议栏目组在以后的节目中多对社会热点及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事件予以分析报道,以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及法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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