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dichan.sina.com.cn郑州日报2013/5/22 10:48:52 新浪地产
在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道路上,我们的愿望比谁都强,步子迈得比谁都大。然而很多地方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城市规模的扩张上,公共设施的安全保障能力却越来越薄弱,电梯成“祸梯”、窨井变“陷阱”的悲剧频频发生。只有保障公共设施质量过硬、安防明确、监管有力,才能给人们带来安全便利的生活,才能给钢筋水泥的城市,注入温暖人心的灵魂。
老旧电梯成“不定时zhadan”
就在5月中旬的三天内,国内至少有4人因为电梯故障殒命。频发的电梯事故,凸显了维保不到位、老旧不“下岗”等问题,也为城市公共安全敲响了警钟。
据介绍,我国电梯中有相当一部分为上世纪90年代安装的电梯,使用时间达十多年,甚至有的电梯使用时间超过20年。但由于目前国家没有规定电梯强制报废年限,导致大量老旧电梯还在带病运行,增加了电梯事故的发生率。
我国电梯维保的主要依据是《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维保单位按照合同,受物业公司的委托对电梯进行15天一次的维保。但是由于多数维保单位规模小、能力弱、待遇差,难以培养和挽留高水平技术工人,加之很多电梯的业主实行“维保分包”,第三方为了节省成本,很容易造成维保不到位,隐患增多。
维保不到位,和现实中电梯安全的责任主体“扯皮”有关系。上海盛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状说,电梯运营中的所有权、使用权、物业管理权、技术管理权和具体使用者往往是多个主体,相互推卸责任的现象时有发生。
“电梯惊魂”何时不再上演
专家认为,要降低电梯事故的发生,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必须落实好维保责任,强制老旧电梯报废,理顺维保供需价格。
2011年颁布的《关于电梯安全监察工作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促进合理维保价格机制的形成”,业内人士指出这样的“政府指导价”虽然有规定,但是执行起来有一定难度,根本原因就是指导价涉及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任何一个部门都难以牵头。香港的电梯条例就有《升降机及自动梯(费用)规例》,然而目前我国内地没有相应规定。
同时,还应当重视对电梯维修保养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教育。然而,我国内地现行的法规、规章没有这方面的强制性规定。
不少专家呼吁,应出台电梯强制报废制度的“国家版”,针对不同零件制订相应标准,强制报废制度与更新资金配套等政策相结合,保障电梯在合理的“生命”周期中使用,降低安全隐患。
井盖被盗 窨井变“陷阱”
5月20日下午4时许,湖南常宁市一名两岁孩童在该市西二环路绿化带中玩耍时,不慎掉入一处无盖窨井身亡。这一事件再次引起人们对城市公共设施安全的担忧。
记者在常宁市采访了解到,事发时,这名仅有2岁小孩的家长不在身边,小孩自行爬入西二环绿化带防护栏内,意外坠入自来水管道闸阀井身亡。另据目击者介绍,位于绿化带中的事发窨井,井口直径约80厘米,井内水深1米多,水面离井口30厘米左右。小孩坠亡后,家属情绪极其悲伤,迟迟不愿离开事发现场。
针对井盖是被偷盗还是从来就没有安装的疑问,常宁官方回应称,西二环项目尚未完工交付使用,出事处原本井盖完好,并用竹护栏隔离,却被人为破坏缺口后盗走井盖。
就在两个多月之前,女大学生杨丽君在长沙市区为躲避暴雨坠入窨井失踪。5月19日,湘阴县警方在湘江长沙段下游近90公里处的湘阴县段发现一具女尸,经DNA比对确认,正是长沙“坠井女孩”杨丽君的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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