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朋友圈骂人,很可能因侵权而被起诉。去年9月以来,市民夏女士的朋友罗先生在朋友圈不断辱骂她和丈夫。报警调解无果后,夏女士向浦东新区法院起诉。法院判决罗先生删除相关侮辱性语言,赔偿夏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夏女士以前开宠物店,养杜宾犬的罗先生成了宠物店的常客。有了微信之后,夏女士将罗先生加为好友。后来,宠物店歇业,期间与罗先生并没有矛盾或冲突。但从2013年9月8日起,夏女士发现罗先生在朋友圈辱骂自己和丈夫盛先生。郁闷无比的夏女士多方打探后了解到,罗先生以为她在背后讲坏话。
去年9月9日,夏女士的丈夫盛先生找到罗先生理论,并发生了肢体冲突。经过警方调解,双方签署了调解协议,互不追究对方的责任,今后不再相互干扰。但第二天一早,夏女士打开微信发现收到好多信息,其中有罗先生发给她的文件和文字,还有许多发布在“朋友圈”的文字,全是骂夏女士夫妻俩的。接下来,罗先生骂得比原来更起劲。
无奈之下,夏女士请了公证机构,对罗先生发布的诽谤文字和语音作了公证,并一纸诉状将罗先生告到法院。
法官陈嵘表示,“罗先生在‘朋友圈’对夏女士及其丈夫肆意谩骂,显然侵犯了名誉权。”最终,法院判决罗先生删除相关侮辱性语言,并在朋友圈发表公开道歉信,赔偿夏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以及律师费3000元。罗先生经法院传唤拒不到庭,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大状说法:http://www.dazhuangshuofa.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