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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状律师,法学学士,经济法学硕士,目前执业于上海,专注于公司商务、民事维权、刑事辩护及知识产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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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互弹“小鸡鸡”的四川雅安保安被刑拘
来源:网络  点击:1881  时间:2012-10-29 21: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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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9日07:42 四川新闻网 565人次浏览评论0字号:T|T

核心提示:该校保安用弹“雀雀”的手段体罚学生,经查,27名学生并无受伤,保安和校长被停职,教育、警方等部门介入调查。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荥经县证实,因涉嫌寻衅滋事,何远新已被荥经警方刑事拘留。

保安何远新 学生互弹小鸡鸡

涉事保安何远新

  四川雅安市荥经县新庙乡小学多名家长反映,该校保安用弹“雀雀”的手段体罚学生,经查,27名学生并无受伤,保安和校长被停职,教育、警方等部门介入调查。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荥经县证实,因涉嫌寻衅滋事,何远新已被荥经警方刑事拘留。

  昨日,荥经县公安局表示,因涉嫌寻衅滋事,之前曾任新庙乡小学保安的何远新已被荥经警方刑事拘留。荥经县公安局一负责人称,温岭“虐童”教师事件发生之后,以“涉嫌寻衅滋事”对当事幼儿教师刑拘在网上引起了网友的争议。“现在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我们定‘涉嫌寻衅滋事’也有点争议,因为除了这,好像‘涉嫌教唆猥亵’等也可以。”这位负责人解释,“现在只是在侦查过程中暂时认定的,还不是最终认定的,所以叫‘涉嫌’。”

  目前,荥经县委、县政府和教育部门正积极善后,事件调查还在进行中。

  没有最合适罪名 律师建议增设虐待儿童罪

  和浙江温岭“虐童”教师一样,何远新被警方刑拘的原因也是“涉嫌寻衅滋事”。昨日,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新年律师认为,就何远新的情况来看,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其刑事拘留勉强可以,但不是最好的,此事所体现的是刑法的缺陷,王新年建议,应增设虐待儿童罪。

  王新年介绍,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此案也不符合公共场合等特征,所以认定寻衅滋事属于机械运用法条,没有体现出立法内涵。若以猥亵儿童、虐待或故意伤害立案,猥亵主要是与“性”有关,而且往往存在强制,即便何远新让学生互弹“小雀雀”,但基本是恶作剧成分,达不到猥亵程度。故意伤害罪要求受害人伤势达到轻伤以上结果。从目前的情况来看,27名学生并未受伤。而刑法第260条规定的虐待罪指向了一个特殊身份——家庭成员,王新年认为,学生不属于何远新的家庭成员,所以无法适用此罪。

  王新年称,此事所体现的是刑法的缺陷,建议立法对“虐待罪”增加第二款,以使得效力及于无家庭关系的儿童、学生、老人等其他监护关系成员。此外,也有网友认为,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何远新只应当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不应作刑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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