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微博关注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最新动态 社会聚焦 大状说法 业务范围 成功案例 公益维权 媒体报道 在线咨询 联系方式
 杨状律师,法学学士,经济法学硕士,目前执业于上海,专注于公司商务、民事维权、刑事辩护及知识产权案件。
021-63588005
13774354747
718140016
yanglawyer123@126.com
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新会路468号中环现代大厦13楼(近常德路、胶州路)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刑事辩护
深航20亿挪用资金案被公诉 挪用巨款归还债务
来源:网络  点击:1673  时间:2013-04-03 13:48:02
分享到:

涉及深航原高级顾问李泽源等6人钱款用于偿还其他公司债务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曾任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高级顾问的李泽源,被控单独或与深航原董事长赵祥等人,挪用深航20.3亿元资金,用于李泽源所控制的公司偿还债务。记者昨天获悉,李泽源、赵祥等6人已被公诉至市二中院。

“大老板”前科累累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航空成立于1992年11月,最初是一家国有企业。2005年5月,广东广控(集团)公司持有的深航65%股份,被两家民营企业——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和亿阳集团,以27.2亿元的价格通过竞拍获得,深航因此改制为民营资本控股的航空公司。

1956年出生的四川人李泽源,是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据媒体报道,在深航内部,李泽源被员工称为“大老板”,但他的头衔并不是法人、董事长,而是高级顾问。

记者了解到,李泽源曾有过多次前科,按照有关规定不能担任公司的法人代表。起诉材料显示,李泽源因犯销赃罪,于1979年被吉林省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1993年经再审裁定免予刑事处分;因投机倒把,于1982年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劳教审查;因犯诈骗罪,于1988年9月被广州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因犯伪造证件罪、诈骗罪、走私罪,于1994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3年1月被裁定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08年8月3日;2009年11月29日,李泽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监视居住,2010年6月1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

挪用巨款归还债务

与李泽源一同被公诉的,还有曾任深航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赵祥,目前已73岁;曾任深航总经理、董事的李昆;曾任深航董事、监事会主席的徐海伟;曾任深航董事的刘文彪;还有曾任深航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谢云双。

检方指控,李泽源等人涉嫌挪用资金罪,前3笔是共同犯罪。2005年12月,李泽源、赵祥、徐海伟经预谋,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深航收购大成饭店项目的资金6亿元;2006年4月,三人又挪用深航投资重庆一房地产项目的资金3亿元。2006年6月至7月,李泽源、赵祥、李昆、刘文彪、谢云双经预谋,挪用深航预付租赁飞机的资金10.2亿元。上述款项被用于李泽源个人控制的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及刘文彪个人控制的西北租赁有限公司偿还债务。事后,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归还深航11.7亿元。

另外4笔均是李泽源个人挪用。指控称,2006年9月到2007年7月,李泽源挪用深航收购广州空港酒店项目的资金等,共计1.1亿元。上述款项,也用于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偿还债务。至案发,该公司还有500万元没归还。

托人伪造公司印章

此外,检方还指控李泽源指使孙继民(另案处理),于2006年4月非法制作世纪晶源科技有限公司、西北租赁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等4枚印章。

检方认为,李泽源、赵祥、李昆、徐海伟、刘文彪、谢云双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应以挪用资金罪追究6名被告人刑事责任。另外,还应当以伪造公司印章罪追究李泽源的刑事责任。李泽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依法应当撤销假释,与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友情链接: 大状说法网 | 广州律师 | 上海律师 | 中国轨道交通网 | 汇法网 | 太原律师 | 无锡律师 | 惟正法律网 | 东方法眼 | 上海刑事辩护律师 | 杨状律师网 | 深圳电器维修 | 链接申请
版权所有:杨状律师 盗版必究 CopyRight © 2012 沪ICP备12024935号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新会路468号中环现代大厦13楼(近常德路、胶州路) 办公电话:021-63588005,13774354747 E-mail:yanglawyer12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