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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状律师,法学学士,经济法学硕士,目前执业于上海,专注于公司商务、民事维权、刑事辩护及知识产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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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销赃手机见"艳照"起歹意 敲诈落法网
来源:  点击:1437  时间:2013-03-28 10: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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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销赃手机,发现手机内存有他人艳照,便以此敲诈。近日,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赵某批准逮捕。

赵某今年26岁,2010年从南京毕业后来到上海工作,后在一快餐店做司机。今年1月24日下午,赵某在闵行区纪翟路遇到一男子向其兜售手机,赵某以400元价格从该男子手中买下一部三星手机。回到家后,赵某在把玩手机时发现手机里存有一些裸露的女性照片,联想到前段时间网络上流传的艳照事件,赵某萌生了用艳照敲诈的念头。

查看手机通讯录后,赵某发现其中一人的名字被标记为几个英文字母,于是赵某向该号码用彩信发送了一张艳照,后又用手机拨打过去,询问对方是否认识照片中的女子。被害人张某收到彩信后十分诧异,连忙询问其丈夫,才得知其丈夫的手机已于几天前丢失,因害怕自己责怪才没有告诉自己。为了防止赵某将艳照流出,张某请求赵某将手机归还自己,赵某提出,手机是自己花了5000元购买的,张某想要拿回手机就必须支付5000元。张某只能答应,双方约定于1月31日在一珍珠奶茶店门口见面。之后,张某和丈夫一起到派出所报警,民警计划守候伏击。当晚7时30分,张某和丈夫如约赶到,民警则躲在远处观察,当张某和赵某在讨价还价的时候,民警当场将赵某抓获,后赵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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