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监局自2014年2月1日起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试点。通过两个多月的试点运行,试点成效良好,企业反映积极,默克化工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成为“取消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试点的第一家企业。目前试点工作已满足在本市各区县复制、推广的基本要求。
为此上海市质监局决定自2014年4月15日起,将取消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事项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推广至本市所有区(县)。这标志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质监改革举措首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在相当的短的时间内复制推广至上海全市。
从2014年4月15日起,注册在上海的企业,作为委托企业或被委托企业,从事委托加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时,不再需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仅需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信息表报送所在地区县质监局。注册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企业,仅需在实施委托加工生产之前到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网站(http://zm.shzj.gov.cn/)进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信息公告。
委托加工的产品仍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进行标识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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