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杨状律师
随着近年来上海高架限行力度的逐步加大以及网约车的盛行,很多人将目光转向了沪牌租赁,有关沪牌租赁的问题大状曾在数年前接受过记者采访,阐述了沪牌租赁业务中的种种风险。《沪牌租赁合同》对于车牌租赁方和出租方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对租赁方来说,主要风险在于难以确认机动车辆的所有权;而就出借方而言,租牌的风险主要集中在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方面。
购车的实际车主,车子登记在别人名下,别人背着他把车子抵押、买卖,他会存在很大风险。假如出现交通事故,车牌出租方也会卷入到诉讼的过程中。此外对于网约车而言,如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理赔又会成为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
以上的风险大状相信对于关注沪牌租赁的人士而言应该基本上都非常清楚了,今天大状主要是阐述《沪牌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有关该问题现实中的讨论可能有很多,但是法院审理判决该类案件的案例倒是不多,大状经过检索,在一份判决中找到了答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审理的韦某某与白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明确认为,《沪牌额度租赁协议》系规避有关法规政策,有违公序良俗民法基本原则,应归于无效,故目前市面上的《沪牌租赁合同》从法律角度分析系属于无效合同。对于出租车牌赚取租赁费用的人士而言,一旦出现纠纷,《沪牌租赁合同》不一定能够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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